第 1 章:被告席

我第一次知道,人坐在被告席上,会比躺在棺材里更像死人。

棺材里的人不用听别人说自己是什么。

被告席上的人要听。

听检察官用平稳的声音念你的名字。

听书记员把你的年龄、职业、住址,一格一格填进案卷里。

听旁听席有人低声吸气,有人交头接耳,有人把你当成一条终于被拴住的疯狗。

听那些你做过的烂事,被人擦干血、剪掉头尾,放进另一个故事里。

那个故事叫谋杀。

我坐在被告席上,手铐已经拆了。

但那只是给法庭看的体面。

我的手腕还记得金属的冷。

皮肤上有一道淡红的痕,像某种预先写好的结论。

法庭的灯光太白,白得不像照人,像照尸体。

我不喜欢这种白。

太干净的地方,通常藏过很多脏东西。

「被告方酷。」

书记员念我的名字。

那两个字从她嘴里出来,很平,很硬,像一张不带感情的欠单。

旁听席那边起了一点动静。

我没有回头。

不用看也知道是什么人。

记者。何家人。看热闹的。想看我怎么死的。想看豪门怎么烂的。想看女仆哭的。想看少奶流泪的。

这世界上没有多少人真的关心死人。

他们只关心死人旁边站着谁。

「职业,债务催收。」

有人低低笑了一声。

债务催收。

说得很好听。

以前没人这样叫我。

欠钱的人叫我烂仔。

被我堵过门的人叫我疯狗。

同行叫我方酷。

更熟一点的,叫我方狗。

我不介意。

狗也好,刀也好,只要有人怕,就有饭吃。

我这辈子没学过怎样做个好人。

好人太麻烦。

要懂得心疼,懂得退让,懂得女人哭的时候把手放低,懂得小孩喊痛的时候停一下。

我不懂。

我只懂一件事。

欠了,就还。

钱是这样。
人情也是这样。
命,有时候也是这样。

「本案控罪,谋杀。」

罗检察官站了起来。

他四十多岁,头发梳得整齐,西装合身,皮鞋应该每天都擦。他不像那些喜欢吼的检察官,声音不高,也不快,但法庭里每个字都听得清楚。

这种人不好对付。

吼的人,至少有情绪。

没情绪的人,只做程序。

「控方指控,被告方酷,于案发当晚二十三时至二十三时零七分之间,进入何家大宅二楼主卧,持刀杀害死者何子龙先生。」

二十三时至二十三时零七分。

七分钟。

我听过这七分钟太多次。

警署里听过。

律师楼里听过。

看守所里听过。

梦里也听过。

七分钟可以做很多事。

可以抽半支烟。

可以和一个女人翻脸。

可以打一个人打到他跪下。

可以从楼梯下冲到主卧。

也可以让全世界相信,你杀了一个人。

罗检察官看了我一眼。

很短。

像看一份已经钉好的文件。

我也看着他。

我对他没有太大意见。

他只是做他的工作。

真正让我不舒服的,不是他。

是坐在死者家属席旁边的那个女人。

谢琳。

她穿一身黑色套装,头发挽得很干净。她坐得很直,背脊像一把尺,令屁股的弧度看上去显得更弯更诱人。她不是正式控方,不站起来,不开口宣读控罪,也不需要用声音压人。

但罗检察官每翻一页文件,都会很轻地看她一眼。

那一眼轻得像错觉。

可我见过这种人。

真正拿刀的人,有时候不需要走近你。

她只要把刀放到别人手里。

谢琳就是那种人。

她坐在那里,像黑色的法律本身。

冷。

干净。

没有血。

但每一页都能压死人。

林国栋坐在我旁边。

他是我的律师。

五十多岁,头发半白,眼袋重,西装永远像昨晚挂在椅背上没有熨好。他一边听,一边咬着笔盖,像快睡着。

但我知道他醒着。

这老家伙第一次见我就说:

「方酷,你这张脸很不利。」

我问:「犯法?」

他说:「比犯法麻烦。像犯法。」

我当时觉得他嘴贱。

现在看来,他说得对。

有些人不用证据都像坏人。

我就是。

所以当证据真的放在我身上时,所有人都舒服了。

世界终于变得合理。

罗检察官按了一下遥控器。

投影幕亮起。

何子龙的照片先出现在屏幕上。

老东西穿深色西装,脸色灰白,嘴唇薄,眼睛冷得像能把人估价。他那张照片应该是几年前拍的,比我见过他时精神一些。

但就算隔着屏幕,那种把人当物件看的味道还在。

有钱人看穷人,常常是这种眼神。

不是恨你。

不是讨厌你。

是觉得你有价钱。

何子龙看我的第一眼,就是这样。

像看一件可以用完就扔的工具。

现在工具坐在被告席上。

主人躺在停尸间。

很好。

这世界有时候还是会开一点恶毒的玩笑。

「死者何子龙,七十岁,何氏集团创办人之一。案发时身患重病,长期居住于何家大宅二楼主卧。」

照片换了。

投影幕变成一段黑画面。

左上角有时间。

23:00:00

然后,画面一片黑。

罗检察官说:

「案发当晚,何家二楼主卧监控系统于二十三时整失去画面。」

旁听席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知道重点要来了。

我能感觉到那些视线从后面压过来。记者的笔停在纸上,何家人的呼吸变轻,某些人甚至微微往前倾。

他们喜欢这个。

黑掉的画面。

消失的七分钟。

恢复时站在尸体旁边的男人。

这比普通杀人好看。

因为它像一个谜。

而谜最方便让人忘记,里面死过一个人,也活埋过另一个人。

我看见旁听席第一排的肖玲。

何子龙的妻子。

何太太。少奶。

她穿珍珠白套装,妆很淡,眼角红得刚刚好。她用手帕按着眼角,身边有人轻轻扶着她,好像她随时会碎掉。

我知道她不会。

肖玲这种女人,不到该倒的时候,不会倒。

她哭得很好看。

有些女人哭,是因为痛。

有些女人哭,是因为知道自己哭起来有用。

肖玲是后一种。

她手指上有一点绿光。

祖母绿戒指。

灯一照,那点绿冷冷一闪,像何家从骨头里长出来的眼睛。

我不喜欢那枚戒指。

我第一次看见它时,就不喜欢。

那不是珠宝。

那是记号。

戴在谁手上,谁就被何家标记。

白文慧也在旁听席。

她坐得比肖玲后一点。

灰蓝色裙子。

脸色很白。

双手放在膝上,指尖互相扣着。

头低着,好像不敢看我。

我看着她。

她没有擡头。

但我知道她知道我在看她。

白文慧最会这样。

她不需要擡眼,也能让你知道,她听见了你的呼吸。

我以前不觉得这种女人危险。

我见过太多会哭的女人,会求的女人,会跪的女人,会拿身体换时间的女人。

她们怕你。

恨你。

骗你。

用你。

都不新鲜。

白文慧不一样。

她太安静。

安静得像早就把该哭的哭完了,只剩下什么时候哭给别人看。

罗检察官的声音把法庭重新拉回屏幕。

「七分钟后,监控恢复。」

投影幕闪了一下。

黑画面消失。

23:07:03

先是雪花。

然后主卧出现。

那一瞬间,我的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

不是怕。

我看过这段录像很多次。

但每一次画面亮起,我都像重新被人按回那个房间里。

主卧的灯光偏暗。

不是全黑。

画面看得见床,看得见地毯,看得见倒在地上的人,也看得见站在那里的我。

但它看不见声音。

看不见我进门之前发生过什么。

看不见那七分钟里,黑掉的不只是监控,还有多少人的嘴。

何子龙倒在床边不远处。

身体扭着,像一件被丢坏的名贵衣服。

我站在他旁边。

右手拿着刀。

水果刀。

刀身有血。

我的手上也有血。

白文慧缩在墙角。

她蜷着,头发有点乱,肩膀抖得很厉害。她看起来像刚从地狱里爬出来。

而我看起来像地狱本身。

画面没有声音。

所以没有人听见那晚我冲上楼时鞋底踩在木梯上的声音。

没有人听见我推门时骂了什么。

没有人听见我喘气。

也没有人听见我在那一刻到底看见了什么。

画面只留下结果。

我持刀。

何子龙倒地。

白文慧缩在角落。

罗检察官没有立刻说话。

他让画面停住。

停在我低头看刀的那一格。

我不喜欢那个我。

那个画面里的男人,眼神太空。

像刚做完什么,又像什么都不明白。

像凶手,也像被人刚刚塞进故事里的傻子。

可法庭不管这些。

法庭看画面。

画面比人的嘴更像真相。

我知道自己不是杀人犯。

但我也知道,这一格画面比我这张嘴可信得多。

林国栋在我身边用指节敲了敲桌面。

一下。

很轻。

意思是:别动。

我没有动。

他又低声说:

「别盯着她看。」

我知道他说的是白文慧。

我收回视线。

太迟了。

白文慧刚好擡头。

她的眼睛隔着半个法庭看过来。

黑,湿,干净得让人心里发冷。

那里面有怕。

也有别的东西。

可那时,没有人会在乎她眼睛里还有什么。

法庭只需要她害怕。

害怕就够了。

罗检察官转向法官。

「法官阁下,控方将证明,监控失灵的七分钟内,被告进入主卧,与死者发生冲突,并以水果刀刺杀死者何子龙。」

法官坐在高处。

灰白头发,戴眼镜,脸厚而沉。他看人的方式不像看人,像看程序。

程序至少比人可靠一点。

他点了点头。

罗检察官继续:

「控方亦知悉,被告在初步口供中声称,自己进入主卧后,曾被一名不明人士从右后方塞入刀具,并遭推撞。」

旁听席起了一阵更细的声音。

有人低声笑了一下。

不大。

但我听见了。

我坐在被告席上,手指慢慢收紧。

那句话,我说过。

在警署里说过。

在第一次问话时说过。

在睡了不到两小时、满身雨味和血味时说过。

有人从右后方把东西塞进我手里。

冷的。

然后有人推了我一下。

我说得很清楚。

可越清楚,越像故事。

因为现场没有第三个人被拍下来。

因为白文慧说没有。

因为我方酷坐在那里,本来就不像会被人陷害的人。

我像陷害别人的那种。

罗检察官声音平稳:

「但控方认为,此说法没有任何客观证据支持。案发现场唯一幸存目击者白文慧小姐,亦否认房内曾有第三人出现。」

唯一幸存目击者。

白文慧的头更低了。

她的肩膀微微颤动。

刚刚好。

这几个字一扣下来,我那句「有人塞刀推我」就变成一个凶手临时编出来的洞。

我知道他们怎么想。

杀完人,发现监控恢复。

手里有刀,尸体在地。

于是编一个不存在的人。

太容易了。

容易到我自己都想骂一句:你编好一点。

可我没有编。

问题就在这里。

这世界最麻烦的,不是假话没人信。

是真话听起来像假话。

罗检察官继续:

「控方将传召相关证人,证明被告案发前因债务问题接触何家女佣白文慧小姐,并曾多次出入何家大宅。」

白文慧的肩膀轻轻一颤。

很准。

准得像戏台上的鼓点。

「控方亦会证明,被告与死者妻子肖玲女士存在不寻常关系,因此得以接近何家内部,并于案发当晚经后门进入主楼。」

旁听席起了一阵低声骚动。

肖玲低头,用手帕按着眼角。

她没有真的哭出声。

她这种女人知道,哭太多会廉价。

「此外,控方将呈示凶器、血迹鉴定、监控纪录及证人证词。」

凶器。

这两个字出现时,我看见谢琳动了。

她没有站起来。

只是把手边一张照片推给罗检察官。

动作很轻。

像在餐桌上把盐递给别人。

罗检察官低头看了一眼。

他的表情没有变。

但整个法庭像被一根看不见的线拉紧了。

林国栋咬着笔盖,低声骂了一句:

「这女人真会挑时候。」

我问:

「什么?」

他没看我。

「闭嘴。」

我闭嘴。

罗检察官把那张照片交给法庭助理。

投影幕再次变化。

这次不是监控。

是一张证物照片。

透明证物袋。

白色标签。

血迹。

刀。

很普通的一把水果刀。

不大。

不重。

刀柄干净得像随便哪个后厨都能找到。

用来切苹果、削梨、剥橙,都刚好。

杀人也刚好。

我看着那把刀。

脑子里闪过那晚的主卧。

暗光。

地上那团人影。

手心里突然多出来的冷。

背后那一下推力。

还有白文慧望着门外的眼睛。

我说过。

可他们不信。

也许不是他们不信。

是我的命,从来就不像值得被相信。

罗检察官看向法官,声音平稳:

「控方申请呈堂第一件证物——水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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