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前你都生活在西雅图,一个空气里永远浮动着冰凉水汽,呼吸间尽是腐殖土与冷杉树脂的腥涩,混着苔藓在朽木上蔓延的潮湿气息的城市。在那里,阳光成了一种罕见的恩赐。
如果说西雅图是被裹在灰绒般的云层之下,那幺洛杉矶则是一片被阳光熔铸的黄金国度。即使是傍晚时分,夕阳也绝非西雅图那种转瞬即逝的微光,而是一场燃烧着金红与橙紫色的盛大落幕,将整个天空点燃,久久地、恋恋不舍地悬挂在天际,直到夜幕最终完全降临,空气中仍弥漫着白日阳光残留的暖意。
坦白来讲,你讨厌阳光、沙滩、棕榈树这些象征热情的元素,它们和你太不搭了。所以,当你第一次见到埃利斯时,你是排斥的、回避的,甚至觉得他是个麻烦。
但在他坚持不懈的追求下,你无法再对那双总是盛满你身影的湿润狗狗眼说“不”。可很快你就后悔了,你们不仅成了校园里的明星情侣,走到哪都会被人盯着看,埃利斯还像个患有肌肤饥渴症的大金毛,总要贴着你才安心。
“不要这样,埃利斯,太热了。”
你红着脸试图推开他(别误会,纯粹是被炎热的天气和埃利斯的体温热的),但他的胸膛好似用钢筋水泥筑成,仅凭你薄弱的力量,根本无法撼动比你高大至少两圈的男人。
埃利斯揽着你的腰,半个身子贴在你的后背,好似要把你嵌在他强壮的肉体里。你转头掀起眼帘,没好气地瞪着他。
他麦穗般的金发近乎融化在阳光里,每一根微卷的发丝都闪烁着细碎的光芒。逆光让你看不清他的神色,同时又被他背后高挂的太阳晃了眼,溢出了生理性泪水。
埃利斯用拇指揉了揉你湿润的眼尾,你像只猫一样被痒得眯起了眼睛,埃利斯顺势捧起你的侧脸,一边在另一侧眼皮上落下一个炙热的吻,一边沉闷着嗓子低喃道:“你怎幺这幺可爱。”
你终于忍不住两手齐上去推他的脸,左手的掌心却传来湿润粘滑的诡异触感。是埃利斯一手抓着你的右手手腕,将你右手掌心贴在他的脸上,一手抓着你的左手覆盖在自己的脸上,猩红的舌头仿若蛇一般穿插在你的指缝间,与你的手指交互缠绕。
后续内容已被隐藏,请升级VIP会员后继续阅读。